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扰乱崂山风景区旅游秩序违法违规行为典型案例

2026/08/10

2026年以来,青岛市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联合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崂山区交通运输局、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聚焦旅游行业导游乱象、强制消费等突出问题,深入开展旅游秩序集中整治攻坚行动,依法查处了一批违法违规案件,取得积极成效。当前已进入暑期旅游旺季,为强化警示震慑,维护公平、有序、安全的旅游环境,现将第二批典型案例予以公布。

案例一:旅行社未取得旅游者同意擅自委托旅游业务案

青岛某国际旅行社(山东)有限公司于2026年2月组织旅游团队赴北京游览期间,在未取得旅游者同意的情况下,将部分旅游业务委托给其他旅行社。该行为违反了《旅行社条例》第三十六条的规定,依据《旅行社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三项之规定,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旅行社作出罚款人民币2万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二: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案

2026年6月,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与崂山区交通运输局在王哥庄街道黄山码头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发现,青岛某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带领旅游团游客乘坐无营运资质的游船游览。经立案调查,该旅行社向不合格的供应商订购产品和服务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第九十七条第二项之规定,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对该旅行社做出罚款人民币5000元整的行政处罚,给予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苗某罚款人民币2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三: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

2026年5月,廖某某使用朱某某抖音账号发布标题为“飞翔滑索”的内容,在抖音平台发布崂山风景区游客坠崖虚假视频,造成不良社会影响。廖某某、朱某某的行为属于故意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分别对廖某某、朱某某处以罚款2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侮辱他人案

2026年5月,当事人张某某在崂山风景区大河东客服中心停车场滨河路涉嫌违规揽客,与前来劝阻的工作人员发生争执,并对工作人员曲某粗暴野蛮辱骂。青岛市公安局崂山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张某某处以罚款100元整的行政处罚,其违规揽客行为正在调查。

案例五:车辆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案

2026年5月,执法人员在崂山风景区垭口检查站执法检查发现,曹某某驾驶小型普通客车拉乘1名乘客经仰口进入崂山风景区。曹某某与乘客约定车费和拍照费共650元,驾驶员曹某某不能当场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曹某某驾驶的车辆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违反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六:车辆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案

2026年1月,崂山区交通运输局会同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在崂山风景区对王某驾驶的小型普通客车进行执法检查,发现王某拉乘5名游客进崂山风景区游玩,通过微信收取车费340元,驾驶员王某不能当场提供该车的《道路运输证》及其他有效证明。经调查,王某驾驶的车辆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许可证从事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违反了《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十条第一款,依据《青岛市客运出租汽车管理条例》第三十七条规定,给予罚款100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七:年度内三次违规揽客被加重处罚案

2026年3月,当事人于某某(王哥庄街道雕龙嘴村村民)在崂山风景区违规揽客,被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当场查获。当事人的行为属于不遵守风景区游览秩序有关制度,违反了《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年5月,当事人于某某再次实施同类违规行为,鉴于其本年度内第二次违规,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800元整的行政处罚。

2026年6月,经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接投诉调查发现,当事人于某某游说游客自驾进入景区,情况属实。鉴于其在本年度内第三次违规,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被给予警告并处罚款1500元整的行政处罚。

案例八:多次违规揽客被从重处罚并移交公安部门

当事人冯某某自2025年至2026年6月18日期间,多次在崂山风景区违规揽客,游说游客自驾进入景区。崂山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经查实,其行为属于不遵守风景区游览秩序有关制度,违反了《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依据《青岛市崂山风景区条例》第六十一条之规定,先后4次对其作出警告并处罚款的行政处罚。

2026年6月26日,冯某某再次在崂山风景区大河东客服中心违规揽客。鉴于当事人在2年内多次违规、屡教不改,情节严重,执法人员已将其案件证据材料移交至公安机关依法处置。

案例九:商户违规收费报备车辆通行行为

2026年7月,王哥庄街道黄山村某民宿咖啡店通过直播方式设置最低消费,违规收费报备车辆通行景区,破坏景区车辆报备通行秩序。2026年7月29日,景区管理部门、王哥庄街道办事处依据相关规定,对该商户作出停止报备1个月的处理。

扰乱旅游秩序,必受法律严惩。崂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将持续联合公安、交通、综合执法、市场监管等部门,对非法营运、违规揽客、强制消费等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欢迎社会各界通过96616服务热线举报,我们将第一时间核查处置,全力维护崂山风景区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2026年7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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